各学院:
按照全国大学外语等级考试有关规定,学生必须携带准考证、学生证和有效身份证件(包括身份证、户口本、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身份证号码证明、护照等)参加考试。如没有办理好相关身份证件或身份证件丢失。请各二级院要求考生按考试规定到办理有关证件(学生证到学工处办理,身份证件到相关公安户籍部门办理)。
因时间紧张来不及办理相关身份证件的考生,请各二级院在对考生认真审核的基础上,按照教务处统一设计的考生身份证明格式,为考生开具相关证明,并将本二级院开具的相关证明于12月19日前统一报教务处考试中心备案。考试期间,学校将对开具考生身份证明考生进行重点检查。
教务处
2017年10月20日
考生身份证明(学生用)
姓 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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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 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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照片粘贴处 (二寸) 骑左下角加盖学院 公章 |
学 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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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 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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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 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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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 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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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试类别 (四级或六级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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准考证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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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证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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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证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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辅导员审核签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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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记审核签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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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骑线处加盖学院公章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
考生身份证明(存根,报教务处备案)
姓 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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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 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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照片粘贴处 (二寸) 骑左下角加盖学院 公章 |
学 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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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 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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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 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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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 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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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试类别 (四级或六级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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准考证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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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证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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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证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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辅导员审核签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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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记审核签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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